2007/09/12 | 就企业年金相关问题对“轻疯冥乐”的回答
类别(天儒理论研究和探讨) | 评论(4) | 阅读(37) | 发表于 20:54

    我在“天儒证券小常识”栏目里发表了《什么是企业年金?》,博友“轻疯冥乐”提出了以下问题:

    一、企业年金是完全自愿的?

    二、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行业规律是什么?

    就这几个问题我的答复如下:

    一、企业年金是完全自愿的?

      答: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的养老退休福利形式,在目前,完全是企业自愿的一种形式。但这种企业自愿,是建立在企业效益好并能盈利的基础上,员工也是自愿参加。一般地讲,在目前企业能实行这种企业年金的方式,大多都是效益好的国有大型企业,如:首钢、联想、中国银行等。对于这样的企业年金方式,员工都非常欢迎参加,因为对于员工来说,这是一种退休后的“双保险”。

    二、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答:国家没有硬性的规定!

     企业不实施企业年金计划也是可以的。 但国家鼓励效益好,盈利稳定的企业能实施企业年金计划,而且国家会对实施企业年金的单位给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年金投资计划,由基金公司推出,年金管理由基金公司或金融单位实施管理。

    三、行业规律是什么?

      答:企业年金计划的制定实施需要企业工会或职代会通过,报董事会批准,并需报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因为实施这种企业年金方式的企业很少,并没有形成什么行业规律,但其出台程序应是如上所说。如果员工调动或跳槽,个人企业年金可以带走。在实施企业年金的单位,对试用期的员工没有这种待遇,只有试用期满,方可享受。 

    以上是我对“轻疯冥乐”的回答。

    同时也是让更多的朋友们,进一步了解企业年金是怎么回事。

    这种回答,只作为参考。

    谢谢“轻疯冥乐”对此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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