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性质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股票是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是财产价值和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持有有价证券,一方面表示拥有一定价值量的财产,另一方面也表明有价证券持有人可以行使该证券所代表的权利。
二、股票是要式证券
股票应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有关内容,如果缺少规定的要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而且股票的制作个发型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任何个人或者团体不得擅自印制、发行股票。
三、股票是证权证券
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权和证权证权。
设权证权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权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力的发生是以证权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
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
股票代表的是股东权利,它的发行是以股份存在为条件的,股票只是把已存在的股东权利表现为政券的形式,它的作用不是创造股东的权利,而是证明股东的权利。
四、股票是资本证券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是一种吸引认购者投资以筹措公司自有资本的手段,对于认购股票的人来说,购买股票就是一种投资行为。但股票又是一种虚拟资本,独立与公司真实资本之外,而在股票市场上进行着独立的价值运动,是一种虚拟资本。
五、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
(在我的《关于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的解释》一文中已有详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