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27 | 关于股票为什么又是综合权利证券的解释
类别(天儒证券) | 评论(1) | 阅读(62) | 发表于 11:55

        有很多的股民不了解股票为什么又叫作综合权利证券,现解释如下:

        股票的性质之一就是:股票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

        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而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

        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公司的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

        债券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为公司债权人的证券。

        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独立的股东权利。换言之,当公司股东将出资交给公司后,股东对其财产的所有权就转化为股东权(股权)了。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虽然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享有种种权利,但对于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处理,而对于财产的直接支配处理是物权证券的特征,所以股票不是物权证券。

        另外,一旦投资者购买了公司股票,即成为公司部分财产的所有人,但该所有人在性质上是公司内部的构成分子,而不是公司的债权人,所以股票也不是债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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