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作用在股份有限公司尤显重要。
虽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大会是决策机构,但它的每一项审议通过的决议都是董事会提出来的,股东们在股东大会上投票通过后,再由董事会去执行。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没有董事会的先行一步,就没有股东大会的第二步。
说穿了,最大的股东当然就是控股董事长,第二股东、第三股东、直到起码第五大股东在内,都占有董事席位。虽然“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每股代表一个投票表决权。”可你所占股份比例,就决定了你的说话地位。股东大会就常常成了走过场。所以常常有股东大会开的有点乱,中小股东激愤闹事罢会,也就不是什么新闻了。
董事会的治理,在非国有企业中、无上级企业中,即使有点问题,你也很难把它怎么样。
但在上市公司中,中国证监会正在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管,其总体董事会的运行,比过去有了明显的提高。
如果说,董事会成员的持股过少,我个人认为是不利于董事会的有效科学运作的。我曾看到过这样一份材料,截止到2003年的统计,上市公司董事会有17%持股数为零。可想而知持股数为零的董事会,怎么会把全体股东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呢?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要召开两次董事会。在上市公司中基本能按此规定去做,但在非上市公司中,有的甚至几年都开不了一次董事会。
更有甚者,有的股份公司成了无下落者。在全国非上市股份公司中,起码约有40%的股份公司,属于连人都找不着的股份有限公司。更别说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股东手中拿着股票欲哭无泪。
董事会的治理起码在目前,我们和国际接轨还接不上,差距还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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