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
一、董事、监事任职必须有期货、金融业务或者法律、或者会计业务三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经验;
二、对董事长或者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要求;
三、对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
四、对财会和营业人员的要求;
五、任职资格的核准;
六、期货公司高管的行为准则;
七、资格年检及监督管理;
八、法律责任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