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发》主要由以下六章三十六条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监督管理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认定、管理及撤销是中国期货业协会。
第二章 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注销
由协会组织资格考试,从业人员如有辞职、被解聘或者死亡的,要向协会报告。
第三章 执业规则
主要是业界的一些操作要求和规定,本章共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主要指协会对业界人员的业内管理。
第五章 罚则
对没有取得资格擅自从事期货业务,及业内人员的违规罚则。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