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6 | 关于香港创业板
类别(天儒证券) | 评论(0) | 阅读(38) | 发表于 10:26

    香港创业板市场是为有增长潜力的企业提供筹集资金的证券市场。

    香港创业板市场于1999年11月24日正式启动,是主板市场以外的一个完全独立的、新的股票市场,在上市条件、交易方式、监管方法都与主板有很大的差别。

    香港创业板市场对企业上市的要求:

    1、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也无需做盈利预测,仅需有“业务目标声明”,清楚说明大约三年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方向和所集资金的用途,以及显示公司有两年从事“活跃业务活动”的记录,由会计师申报上市前两年的财务业绩;

    2、最低市值规定为4600万港元;不需要包销要求,首次招股时,最低公众持有量为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0%-25%以上,股东人数100人以上;

    3、允许业务竞争,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如拥有任何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须全面披露;

    4、公司管理层股东及财务股东在公司上市时,须至少持有公司发行股本的35%;

    5、管理层股东所持股份在两年内,财务股东在六个月内不允许转让;

    6、上市后资料披露方面,除了执行现有主板市场的规定外,还须执行若干额外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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