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是股份公司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股份。它是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基础,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在事后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的经营业绩,由股东大会来确定是否分配及如何分配,因而也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
普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或参与经营权。
普通股代表了持股人在公司中的产权或所有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这种参与管理是间接的参与管理,如在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和监事,对公司重大事项投票表决。
二、资产分配权。
即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在其清偿债务后,剩余资产可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三、优先认股权。
既股份公司增发普通股股票时,有权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护在企业资产所有权中的比例。
四、收益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凭其所持的股权份额参与公司的盈余分配。
五、检查帐册权。
普通股股东不管持股多少,只要有需要就有权到股份公司检查财务、帐册等状况。
六、股票可转让权。
投资者购买股票成为股东后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股票转让他人。